第125次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圆满完成******
中新社西双版纳1月18日电 (尹洪会)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18日发布消息称,当日,在湄公河相关水域开展联合巡逻执法行动的2艘中方执法艇顺利返回中国西双版纳景哈警务码头,标志着第125次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圆满完成。
此次联合巡逻执法行动于15日启动,历时4天3夜,总航程622公里。中老缅泰四国执法部门共派出执法船艇4艘、执法队员70人,在湄公河重点水域开展全线与分段巡逻、联合查缉等行动,持续对流域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有效遏制和有力震慑。
巡航期间正值中国传统佳节春节到来之际,联合巡逻执法编队中方指挥长张华代表中方慰问了老缅泰方执法队员,向他们送去新春祝福,对他们长期以来在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工作中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各方继续加强务实合作,共同推动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行动结束后,中老缅三国执法部门还将分别在澜沧江中缅界河、湄公河孟莫、班相果等水域开展分段巡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节日期间湄公河流域安全稳定。(完)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及生育数量限制******
中新社成都1月30日电 (记者 王鹏)记者30日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期印发。《办法》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同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四川省卫健委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在此背景下,《办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共十六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此外,《办法》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