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图系根据《西游记》故事情节虚构)
《西游记》是吴承恩揭示人间百态、社会万象的“神话寓言”,抛开书中人物的鬼怪形象和神奇法术,他们的一举一动,不过是吴承恩对人间社会的反思写照。
就拿《西游记》第十六回和第十七回“观音禅院袈裟失窃案”来说,通过现代语境再次重读,不失为干部直面问题、妥善处置舆情、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公信形象的范例。
面对舆情危机,起初观音回应失当,到后来挺身而出,速效解决问题。她成功地扭转了舆情危机,挽回了公信形象。
袈裟失窃——舆情迭起
当时,唐僧和孙悟空师徒二人路过一座寺院,该寺院名为:观音禅院。说白了,这就是加盟“观音”品牌的连锁庙宇。
唐僧见到“观音”二字,倍感亲切。观音是取经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这一路上,唐僧接受过观音不少帮助,锦襕袈裟和九环锡杖这些行头,都是由观音亲手送的。在唐僧的认知里,观音是顶头上司兼人生导师,没有观音,就没有唐僧承揽取经项目的机会。
所以,唐僧看到观音禅院人间分院,一定要去“捧个场”。他不但在该院上香,还留宿过夜。
那天,孙悟空和该院一把手金池长老“斗富”,引发他的贪欲。金池长老当晚联合寺院僧众,策划实施了“观音禅院纵火案”。
此事被孙悟空提前发现后,将计就计吹风助火,导致观音禅院大半个院落、殿堂被烧毁。那晚金池长老畏罪自杀,锦襕袈裟被黑熊怪顺手牵羊掳走。
锦襕袈裟在观音禅院失窃后,天庭、人间传得沸沸扬扬,给佛教高层领导观音都带来了负面影响。
这件袈裟是如来佛祖指定给取经人的,如今在人间一处观音禅院失窃,引发社会关注,负面新闻直扑观音,一时之间,各大门户网站,出现各类标题党新闻:
观音管理部下不严,致使如来亲赐袈裟被盗;
观音纵容部下贪污,生活奢侈堪比人间土皇帝;
观音人间代理人与黑社会合伙敛财;
疑观音在人间置办多处房产……
这些真假难辨的消息,在网上甚嚣尘上,就连孙悟空都对观音起了疑心。
《西游记》原文:行者道:“我师父路遇你的禅院,你受了人间香火,容一个黑熊精在那里邻住,着他偷了我师父袈裟,屡次取讨不与,今特来问你要的。”
从孙悟空的这段质询中,可以看出,他默认黑熊精偷袈裟是受观音指使。
电视剧《西游记》黑熊怪捧着袈裟官方通报语气硬 引发次生舆情
观音面对孙悟空质疑和发酵的舆情话题时,她表现得很强势。
《西游记》原文:菩萨道:“这猴子说话,这等无状!既是熊精偷了你的袈裟,你怎来问我取讨?都是你这个孽猴大胆,将宝贝卖弄,拿与小人看见,你却又行凶,唤风发火,烧了我的留云下院,反来我处放刁!”
观音的这个回应,可以说不合格。一是回应时间迟;二是语气强硬;三是通报语焉不详;
从袈裟失窃,到孙悟空一人调查,这期间舆情不断升温,网络各种质疑和揣测不断,究其原因是舆论当事人观音未能及时出面回应。等到孙悟空找上门质询时,她还一副领导做派,对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训斥。
尽管孙悟空是她的部下,但是要知道,这段回应不单是给孙悟空听,还要给社会公众听。张嘴就训斥猴子没规矩,接着用反问语气否认袈裟与自己无关,进而再斥责猴子卖弄财物,引发袈裟失窃案,最后虽然承认了观音禅院是自己批准的加盟院,她被小人蒙蔽。但是公众不会再听信她后面的说辞了,因为前面的傲慢语气,已经激起受众的反感心理。
如果当时有网络,观音的这段回应,势必掀起第二波舆情。
观音的回复,问题出在官本位思想、认错不诚、语焉不详三点,因为她确实做了调查,只是被孙悟空乍一问,没表述清楚。
社会公众讨厌官本位思想,讨厌官老爷气势凌人的态度,说到底是“作威作福的官本位思想”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官方通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必然刺激到公众的神经,不管接下来的通报多么细致,公众都不会买账。
其次,观音自认为是孙悟空的上级领导,就没有向他致歉,这是一个干部的胸襟风度问题。错了就要主动去认错,这不单是挽回你个人形象,也是重塑你代表的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
再者,官方通报语焉不详,留下很多空白,引发揣测流言四起。没有标准答案,就滋生很多答案,答案选项越多,舆论的关注也就越大。
其实观音在孙悟空找上门之前,就已经做了详细的调查,回应孙悟空时大可不必气势汹汹。
观音妥帖的回复,应是这样:悟空,让你和唐僧担心了。(先表达慰问关怀)袈裟失窃与我无关,而金池加盟的观音禅院,确实是我批准的。(对事实,客观陈述)为此,我向你和你师父唐僧及观音禅院其他无辜僧众致歉。(诚恳道歉,争取受害人同情原谅)是我用人不当,让金池这个小人蒙蔽了双眼。(主动检讨,如实说明关系,避免网友猜度)此外,袈裟失窃后,我及时关注了,经查:引发该案,系因你和金池卖弄斗富,让他心生嫉妒。他联合同事广智、广谋放火截宝。后来你发现该阴谋,吹风助火,最后火势过大,禅院火毁严重,黑熊怪趁机抢走袈裟,金池畏罪撞墙身亡。(表明观音关注此事后,进行了细致调查工作)由此可见,你存在一定责任,以后要引以为戒。(对孙悟空的错误,进行警示教育)目前,你也查出了,袈裟在黑熊怪那里,为了彻底查清此案,我决定亲自陪你到基层一趟。你放心,不查清楚,我就不回办公室。(着重强调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
从后面的剧情可知,《西游记》中的观音刀子嘴豆腐心,表面上对悟空一通批评,最后还是亲自陪同孙悟空到黑熊怪老巢走了一趟。
观音虽然不懂舆情事件中“官方通报”的“政治艺术”,但她却是个实干家。
速效解决问题 扭转舆情危机
观音下面的举动,让孙悟空肃然起敬。
《西游记》原文:行者道:“这盘上刻那‘凌虚子制’,想这道人就叫做凌虚子。菩萨,你要依我时,可就变做这个道人,我把这丹吃了一粒,变上一粒,略大些儿。菩萨,你就捧了这个盘儿,两粒仙丹,去与那妖上寿,把这丸大些的让与那妖。待那妖一口吞之,老孙便于中取事,他若不肯献出佛衣,老孙将他肚肠,就也织将一件出来。”
菩萨点点头儿依他。
孙悟空讨袈裟的策略,得到观音的认同和配合。
观音、孙悟空乔装打扮成犯罪嫌疑人的同伙,到嫌疑人窝藏赃物的据点当“卧底”。
为了尽快破获案件,观音一改前面训斥悟空的领导做派,屈尊降贵接受这个猴子指挥。
此时的观音,不摆架子,不作官样子、平易近人、从善如流,领导风范和气度不彰自显。和她此前的表现,判若两人。
这不仅让孙悟空由衷敬佩,也让关心关注“袈裟失窃案”的媒体和网友为之动容。
甚至网友会说:口嫌体正直,观音这样的领导,值得相处,有事儿她真上。
电视剧《西游记》观音收服黑熊怪观音雷厉风行的办案效率,很快平息了负面舆情,而且还收服了案犯主谋黑熊怪。
结案后,她在观音禅院召开了总结大会,对自己监管连锁分院不力,错用小人,深刻检讨;给唐僧师徒及观音禅院其他无辜僧众,带来的火灾伤害,诚挚道歉。同时对孙悟空卖弄财物、争强好胜的虚荣心态,进行严肃批评;对参与金池纵火案的部分僧侣依法处置。
观音能够扭转“袈裟失窃案”舆情危机,关键在于“真诚实干,从速从效”。
只要做到面对问题,态度诚恳;回应问题,客观真实;解决问题,实干速效;舆情就不会演变成危情。
配图:央视版《西游记》电视剧截图
参考:明代吴承恩《西游记》
(中新社微信公众号 刘浩)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