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斩断跨境网络赌博犯罪“链条”******
李忠勇
每年“两节”期间,人们的休闲娱乐时间增加,一些人选择网络赌博作为消遣。殊不知,这种消遣方式轻则造成钱款损失,重则引发法律风险。
近日,公安部披露了2022年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成效:全年共侦办跨境赌博相关犯罪案件3.7万余起,打掉网络赌博平台2600余个、实体赌场1100余个,打掉非法支付平台和地下钱庄2500余个、非法技术服务团队1200余个、赌博推广平台1600余个,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赌博历来是社会一大公害。有些人把维系生活的钱款用来赌博,赌输之后,弄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有些企业主挪用资金进行网络赌博,造成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还有人在赌输后,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由此可见,赌博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毁掉个人和家庭幸福,而且还会涣散民族精神,败坏社会风气,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社会安定,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与发展,超越时空的跨境网络赌博活动也不断扩张蔓延。同传统的线下赌博相比,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案件不仅涉案人员多、金额大,而且服务器设在境外,以类似传销模式运作,容易导致聚集参赌,且具有隐蔽性强、跨域性广、技术性程度高、组织结构严密等特点,致使案件查处呈现出侦查难、抓捕难、取证难、治理难的特点,给公安机关的打击治理工作带来诸多挑战。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并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22年,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采取严厉措施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系统治理涉赌黑灰产问题,摧毁了一批特大跨境网络赌博团伙,侦破了一批重大案件,打击治理工作整体呈现压倒性态势。最近,安徽宿州警方就破获了一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涉案流水高达2亿元;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涉案赌资逾亿元的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
虽然跨境赌博犯罪集团遭受重创,但我们仍要清醒地看到,跨境网络赌博的生存土壤尚未彻底铲除,必须坚持多措并举,注重标本兼治,坚决斩断跨境赌博犯罪的“链条”,不断将打击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净化社会环境。
首先,要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防。网络赌博涉及方方面面,单靠一两个部门治理难以奏效,因此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机制,多管齐下,有效治理跨境赌博犯罪生态。如加强全民拒赌反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拒赌反赌意识;公安、网信、银行、工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互联网站的许可备案管理,及时封堵处置跨境网络赌博网站和应用程序等,形成防范打击整治网络赌博活动的合力。
其次,要全面挖掘涉赌线索,加大侦查打击力度。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应通过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网络监控巡查、深入公共场所摸排等多种渠道,全面搜集挖掘获取网络赌博案件线索。在此基础上,顺藤摸瓜,对涉赌者的真实身份、资金流向、赌博网站设置地点、组织结构等进行全面侦查,并加强案件研判,从而达到“一网打尽”的效果。
最后,要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提升打击效能。跨境网络赌博案件具有跨地域性,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跨域协作机制,加强禁赌国际合作,加大境外执法合作和追逃力度,这样才能彻底摧毁跨境网络赌博犯罪集团,从源头上斩断跨境赌博犯罪“链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